11、发行人盈利预测数据包含了( )的,应特别说明。{Page}
12、发行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 ),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 ),并披露前述标识的依据及标识的含义。{Page}
13、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 )为止。{Page}
14、发行人应当遵循( )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Page}
15、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 )。{Page}
16、发行人应在( )中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等。{Page}
17、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Page}
18、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应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应由( ) 审计或审核。{Page}
19、发行人运行不足3年的,应披露( )。{Page}
20、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或主要原材料、燃料价格频繁变动且影响较大的,应针对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作(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