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上市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
132、
保荐机构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133、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不可以采用对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和对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
134、
根据于2006年5月8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
135、
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
136、
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少于5000万元时,在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
137、
储蓄国债可以流通转让。( )
138、
承购包销方式是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签订承购包销合同,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的。( )
139、
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务补充附属资本的,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
140、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保荐机构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