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2年1月22日

  知识点、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2.纳税地点: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具体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3.纳税期限: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判断题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次月。()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单项选择题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

  A.车船的登记地

  B.车船的购买地

  C.车船的使用地

  D.车船的生产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纳税地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点击查看: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辅导汇总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汇总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