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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会《经济法》讲义及习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3年5月24日

  【重要知识点】: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1.技术转让协议应当符合的规定
  (1)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
  (2)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技术输出方不得限制技术输入方出口其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
  (3)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0年;
  (4)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输入方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
  (5)订立技术转让协议的双方互相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对等;
  (6)技术输入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7)不得含有为中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解释】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2.生产经营管理
  (1)物资采购权:合营企业所需的物资,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市场购买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无须审批)。
  (2)产品销售权:合营企业有权“自行出口”产品(无须审批)。
  3.财务会计管理
  (1)合营企业应当向合营各方、当地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应抄报原审批机关。
  (2)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记账的合营企业,除编制外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当另编折算人民币的会计报表。
  (3)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2004年多选题):
  ①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
  ②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
  ③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4.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多选题: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合营企业出资额转让程序的有( )。

  A.申请出资额转让

  B.董事会审查决定

  C.报审批机关批准

  D.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案】ABCD

  【解析】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1)申请出资额转让;(2)董事会审查决定;(3)报审批机关批准;(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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