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税依据
注意:本部分内容包括教材中第三章的“第五节~第七节”
知识点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单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二)单纯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三)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意:
a. 定额税率要和数量一致,比例税率要和销售额对应
b. 关于销售额的确定,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与增值税中销售额的确认方法完全一致
c. 关于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数量的确定(详见教材132页)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1】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计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不必核定计税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受托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答案:ABD,可参见教材132页
【例2】现行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指( )。
A.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含消费税且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不含消费税而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D.不含消费税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答案:A
【例3】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 )。(单选题)
A.销售额 B.销售数量
C.生产产量 D.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答案:D
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销售行为
1、销售额的确定(消费税详见教材131页/增值税详见教材48页)
2、举例:
【例1】某烟厂(地处市区)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箱(每标准箱50000支),每标准条(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80元(不含税)。则:
(1)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元;
(2)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元;
(3)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 )元;
(4)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元。
答案: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00标准箱=25000标准条
(1)应纳消费税=100×150+80×25000×45%=915000(元)
(2)应纳增值税= 80×25000×17%=340000(元)
(3)应纳城建税=(915000+340000)×7%=87850(元)
(4)应纳教育费附加=(915000+340000)×3%=37650(元)
【例2】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月销售气缸容量2.2升的小汽车100辆,出厂价为每辆23.4万元(含税价),外加有关手续费每辆2.34万元。则:
(1)应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2)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答案:
(1)应纳的增值税=(23.4+2.34)/(1+17%)×100×17%=22×100×17%=374(万元);
(2)应纳的消费税=(23.4+2.34)/(1+17%)×100×9%=22×100×9%=198(万元)。
注意:
a.汽车制造厂销售小汽车属于消费税的范围,即要纳增值税也要纳消费税
b.计算缴纳消费税时选择适用比例税率
c.作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价即征的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但不含增值税
d.消费税税收优惠详见教材143页,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如果本题给出了环保要求,应纳的消费税=198×(1-30%)=138.6(万元)
【例3】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74.88万元。
(1)应纳消费税( )万元;
(2)应纳增值税( )万元。
答案:
(1)应纳消费税=200×3%+100/(1+17%)×3%+74.88/(1+17%)×3%=10.48(万元);
(2)应纳增值税=200×17%+100/(1+17%)×17%+74.88/(1+17%)×17%=59.41(万元)。
注意:
a.汽车制造厂销售小汽车属于消费税的范围,即要纳增值税也要纳消费税
b.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区分,含税价需要还原为不含税价
c.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只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d.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