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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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提示】货物和物品在计征关税时有不同的计税规则。
二、纳税义务人
具体情况 |
纳税义务人 |
进口货物 |
收货人 |
出口货物 |
发货人 |
进出境物品 |
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携带人、收件人等) |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C.进出口货物的经纪人
D.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答案】ABD
【解析】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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