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小结
(一)破产财产
(二)抵销权和取回权
【例题1】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乙企业有权对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行使取回权。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自行取回
B、通过债权人会议取回
C、通过管理人取回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答案】C
【例题2】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