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现行的询价制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从而提高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还加强了对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行为的监管,对各参与主体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一定期间内取消其参与相关业务的资格等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力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