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共58条,2009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第24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分为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