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司法》中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 )
152、超级多数条款是指,如果更改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时,须经过超级多数股东的同意。超级多数一般应达到股东的70%以上。( )
153、收购公司一般应首先选用向银行贷款(若法律、法规或政策允许)的方式融资,因为速度快,筹资成本低,且易保密。( )
154、担保采用保证方式的,发行人应披露担保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相关情况。( )
155、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 )
156、横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 ( )
157、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以发行股票。 ( )
158、记账式国债丰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投资者发行。 ( )
159、首次发行的公开招股说明书摘要应当早于网上直播推介。 ( )
160、发行人、保荐人应履行其对发行申请文件的质量控制的义务,按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内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