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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3年2月1日

  知识点十九、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掌握)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注意:

  (1)以“金额”、“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2)货物运输合同以运输费用为计税依据,不包括装卸费、运输货物的价值等。

  (3)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4.了解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二)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熟悉)

  1.比例税率

(1)借款合同 0.05‰
(2)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 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 0.5‰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1‰
(5)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 1‰

  2.定额税率——5元/件

  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除记载资金账簿外的其他账簿

  印花税税目、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表

税 目 纳税人 计税依据 税率
1.借款合同 立合同人 借款金额 0.05‰
2.购销合同 购销金额 0.3‰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
4.技术合同 所载金额
5.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 0.5‰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费金额
7.货物运输合同 运费金额
8.产权转移书据 立据人 所载金额
9.记载资金的账簿 立账簿人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10.财产租赁合同 立合同人 租赁金额 1‰
11.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费
12.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
13.股权转让书据
(A股、B股)
立据人
出让方纳,受让方不纳
所载金额
14.除资金账簿外的其它营业账簿 立账簿人 件数 5元/件
15.权利、许可证照 领受人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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