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十六、资源税税收减免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按全额征收;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3.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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