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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难点讲解及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6月6日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种税。
  1.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般情况下,内资的单位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建税。
  【提示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三税”,2010年12月1日前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自20]0年12月1日起,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提示2】纳税人进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缴纳城建税。
  2.税率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提示】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3.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提示】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罚,并加收税收滞纳金。
  【例题10·单选题】某市-企业1月份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60万元,所得税13万元。如按7%的税率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万元。
  A.8.4
  B.4.2
  C.6.58
  D.6.0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4+60)×7%=6.58(万元)。
  4.税收优惠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律不予退(返)还。
  (二)教育费附加
  1.征收范围: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3.征收比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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