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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

2012/8/28 17:54:24来源:233网校 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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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长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会员。临时会员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有2/3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
  会员大会结束之日起10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二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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