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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2012/8/28 17:57:54来源:233网校 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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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当然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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