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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2012/8/28 17:55:05来源:233网校 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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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五)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六)决定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七)决定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
  (八)决定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九)审议批准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制定的细则和办法;
  (十)审议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审议批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十二)审议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十四)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
  (十五)监督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
  (十六)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变更事项;
  (十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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