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及其分类
以行使目的 | 共益权 | 基于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 | 如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查阅公司账簿权、提起诉讼权等 |
自益权 | 仅以个人利益 | 如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等 | |
以行使条件 | 单独股东权 | 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以 | 如自益权、表决权 |
少数股东权 | 持有一定数额以上股份方可 | 如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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