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示 例 | 滥用什么? | 损害谁? | 责任怎样? |
故意欠高债,超过现有财产部分不还,应当追及股东个人 |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 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以低价卖商品给自己的亲属,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 滥用“股东权利” |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特点及各题型应对策略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 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