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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基础学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8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须在债券上背书;

(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交付债券即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与办法,当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判断题

(2007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当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给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可以选择不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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