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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六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12年8月21日

十三、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表6.11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子目

征收范围及规定

税率

卷烟
(生产环节)

甲类卷烟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

56%加0.003元/支

乙类卷烟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

36%加0.003元/支

卷烟(批发环节)

加征一道消费税

5%

雪茄烟

36%

烟丝

30%

酒及酒精

白酒

粮食白酒

20%加0.5元/500克

薯类白酒

甜菜酿制的白酒,按此税目

黄酒

包括12度以上的土甜酒

240元/吨

啤酒

甲类啤酒

无醇啤酒、啤酒源、菠萝啤酒、果啤,按此税目

250元/吨

乙类啤酒

220元/吨

其他酒

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制或泡制酒、葡萄酒,按此税目

10%

酒精

1.无水乙醇,按此税目
2.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征收消费税

5%

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装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30%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零售环节)

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及其镶嵌首饰
【提示】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应征收消费税

5%

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生产环节)

10%

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15%

成品油

汽油

含铅汽油

含铅量每升超过0.013克

1.4元/升

无铅汽油

1.0元/升

柴油

0.80元/升

航空煤油

暂缓征收消费税

0.80元/升

石脑油

除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
轻质油

1.00元/升

溶剂油

各种溶剂油

1.00元/升

润滑油

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矿物
性润滑油基础油
【提示】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不属于润滑油

1.00元/升

燃料油

用于电厂发电、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
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的各类燃料油

0.80元/升

汽车轮胎

包括汽车、电车、摩托车的机动车的轮胎
【提示】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3%

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3%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10%

小汽车

乘用车(按气缸容量划分)
【提示】电动汽车不属于此税目,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费税

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的

3%

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5%

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在2.5升以上至3.0升(吉)的

12%

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5%

在4.0升以上的

40%

中轻型商用客车

5%

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10%

高档手表

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20%

游艇

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10%

木制一次性筷子

包括未经打磨、倒角的

5%

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装饰板和未经涂饰的素板

5%

(二)特殊规定
1.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2.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4.对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应当以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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