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增值税纳税期限分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或1个季度。以1个月为1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三)简易征收的管理
1.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新增)自2012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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