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范围
交通运输业 |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
部分现代服务业 |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有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建议阅读教材中的具体项目) |
(二)特殊规定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非营业活动 |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
不属于在境内提供 |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特点及各题型应对策略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 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