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发审会后更换保荐人的,无需重新上发审会。( )
162、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1年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
163、1994年7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规定,我国募集设立的公司均指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
164、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 )
165、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不可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
166、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人向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之前,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督促发行人及时更正审阅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交易所报告。( )
167、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发审委委员可以弃权。( )
168、如果发行人计划招募的股份数额较大,既在中国香港和美国进行公开发售,同时又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全球配售,则在发行准备阶段只需要准备国际配售信息备忘录。( )
169、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信息备忘录的编写不用考虑我国关于 B股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
17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