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自股票上市申请被批准之Et起计算。( )
182、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
183、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通常做法,采取配售方式,承销商可以将所承销的股份以议购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配售。( )
184、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
185、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关于进行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应与其招股说明书摘要(或招股意向书)同日同报刊登,并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指定网站次日发布。( )
186、2000年4月,中国证监会取消4亿元的公司股本额度限制,公司发行股票都可以向法人配售。( )
187、发行人最近1年及1期内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30%(含)的,应披露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 )
188、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
189、证券经营机构采用包销方式,若承销团不能全部售出证券,则承销商在承销期结束时自行购入售后剩余的证券。( )
190、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新申请人预期上市时的市值须至少为1亿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