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 )
142、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因重大资产重组的市场传闻发生异常波动时,如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以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143、
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应当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44、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
145、
定向发行债券的发行人应以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提供募集说明书,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 ( )
146、
《并购重组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在资产权属及完整性方面,对于采矿权证、探矿权证、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其他相应权属或资质证书的办理情况,比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权证的关注要点把握。 ( )
147、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不需要保荐机构保荐。 ( )
148、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
149、
证券评级机构可以为他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
150、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