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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八章

来源:233网校 2013年8月1日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期限(★★)

要素

基本规定

详细规定

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悦率

每平方米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规定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凡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按照规定的单位年税额和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计算出

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来的应纳税额是年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纳税期限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所以在计算应缴纳的税金时,要注意计算缴纳的是年税额还是季度税额或者月税额

  【例题12-多选题】以下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正确的有()。
  A.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定为有幅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定为20倍
  B.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C.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D.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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