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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十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13年9月19日
  本章疑难问题解答
  1.在计算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比例和偷税比例时,分子和分母各包含什么内容?
  【解答】在计算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比例和偷税比例时,分子是纳税人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故意少缴税款的合计数,分母是包括查补的税额在内的应缴纳额合计数。在计算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比例时不应包括教育费附加,因为教育费附加不是税。
  2.计算滞纳金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应理解为次日算第一天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请问含不含实际缴纳或解缴税之日?
  【解答】滞纳金计算用“头尾都算”的方法,应包含实际缴纳税或解缴税款之日。例如:某企业5月的增值税应该在6月15日之前缴纳,但该企业在6月20日才缴税,滞纳金从6月16日算起,算到6月20日(不含15日当天),共滞纳5天。
  3.我们教材本章中的一些内容比较陈旧,如“开业税务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与现实执行有较大的差距,改如何把握?
  【解答】教材本章定位为税收征收管理发,内容体现的是人大常委会立法并在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的规定,并增添了纳税评估和纳税担保两项征管法之外的内容。我国征管法中的一些规定的确有些陈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并在2004年开始实施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2011年2月开始实施的《发票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规定与《征管法》中的规定有所不同。如果本章之外的主要法律依据中没有涉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则按照教材复习备考。如果教材中主要法律依据中涉及上述两个办法,则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全面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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