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公正就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给每一位投资者提供认购股票的机会。 ( )
152、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 )
153、
对于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采用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手段,即通过子公司暗中购入母公司股份,达到自我控制,避免股权旁落。 ( )
154、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更换后的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应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报告出具新的专业报告,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新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
155、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及中国香港联交所批准全方位宣传之前,不能宣传(尤其在美国)公司改组上市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 )
156、
企业债券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后,还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会签,才可以进行具体的发行工作。 ( )
157、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
158、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或者摘要的同时刊登发行公告,对发行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
159、
证券公司长期次级债务可以按一定比例计人净资本,到期期限在5年、4年、3年、2年、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20%比例计人净资本。 ( )
160、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