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基础学习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4年2月28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起算点

一般保证 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 (1)债权人对保证人: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证人对债务人: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一般保证 保证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诉讼时效中止
连带保证 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保证诉讼时效中止

3.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相关推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特点及各题型应对策略

  233网校教你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如何备考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临近,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