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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基础学习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4年2月28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所有权保留

当事人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所有权保留

多选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如果甲乙之间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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