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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解析:第九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30日
  要点三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与核准)
  1.申报程序
  
  2.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1)基本要求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目录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0号——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申请文件》的要求执行。对于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券,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应包括公开披露的文件和一切相关的资料。
  整套申请文件包括两个部分: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和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
  (2)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债券申请文件目录
  要点四
  (证券公司债券的上市与交易)
  1.谁来负责登记、托管和结算证券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应当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登记、托管和结算。经批准,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也可以负责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2.公开发行的债券如何交易应申请在证交所挂牌集中竞价交易,经证监会批准,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转让。
  3.若上市,须满足哪些条件
  (1)发行申请已获批准并发行完毕。
  (2)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不少于5000万元。
  (3)申请上市时仍符合公开发行的条件。
  (4)其他。
  上市债券到期前一个月终止上市交易,由发行人办理兑付事宜。债券上市的证券公司出现《证券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做出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的决定。
  4.在哪些情况下债券可以转让,有哪些要求定向发行的债券可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也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采取其他方式转让,最小转让单位不得少于面值50万元。应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且应当符合转让场所的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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