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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三章

来源:233网校 2013年7月30日
导读: 消费税是CPA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消费税一章的平均分值约为9分。
  (三)卷烟的适用税率
  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税目税率状况:

税目

税率

一、烟

1.卷烟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批发环节

5%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特别提示】这部分学习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消费税暂行条例将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卷烟分为甲类和乙类。注意甲类、乙类卷烟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卷烟的税目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每支

每标准条(200支)

每标准箱(5万支)

甲类

56%

0.003元/支

0.6元/条

150元/箱

乙类

36%

0.003元/支

0.6元/条

150元/箱


  第二,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第三,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1)税率5%;(2)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
  卷烟不缴纳消费税;(3)不能抵扣以前生产环节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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