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税率为5%;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珠宝玉石及首饰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税率为10%。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率及纳税环节的规定见,下表:
分类及规定 |
税率 |
纳税环节 |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
5% |
零售环节 |
与金、银和金基、银基、钻石无关的其他首饰 |
10%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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