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出票
1.出票的概念
(1)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2)在为出票行为时,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 |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相对记载事项 |
(1)付款日期未记载的,视为见票即付。 |
非法定记载事项 |
主要是指与汇票的基础关系有关的事项 |
3.出票的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2)对付款人的效力: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有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付款人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收款人的效力:取得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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