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外汇的内容:
(1)外币现钞(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或支付工具(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3)外币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
(5)其他外汇资产。
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外汇管理体制
1.管理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2.管理对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
【注意1】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注意2】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逃汇 |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 |
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NOT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套汇 |
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 |
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汇汇、结汇、携汇 |
1.非法汇汇: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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