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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七章

来源:233网校 2013年8月1日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二、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
  【解释】
  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不仅仅限于土地交易,还包括了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交易的地一二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存量房地产的交易。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两个关键特征。
  (1)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是否为国有土地: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转让集体所有制土地,应先在有关部门办理(或补办)土地征用或出让手续,使之变为国家所有才可转让,并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集体土地的自行转让是一种违法行为。
  (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如房地产出租)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政府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而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二级市场上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
  上述内容的具体化适用经常在考试中出现,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讲义:第七章
  【提示】首先,应与契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对比掌握;其次,应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联系起来复习。
  【例题20·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2006年)
  A.公司与公司之间互换房产
  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
  C.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
  D.双方合作建房后按比例分配自用房产
  【答案】A
  【解析】选项A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不属于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D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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