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或视同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或视同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或视同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解释】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考虑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需要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将其从进项税额中剔除出去,转入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中(与企业所得税一章衔接),因此,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免抵退税计算程序及公式如下:
步骤 |
公式 |
解释 |
第一步:免 |
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
第二步:剔 |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此步骤是为了剔除一部分进项税来减少 |
第三步:抵 |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 |
先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免内销应纳税,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口遐税的实惠计算结果如为正数,则是应纳税额,不涉及退税,但涉及免抵;如为负数,则进入下一步骤对比大小并计算应退税额 |
第四步:退 |
(1)首先计算免抵退税总额 |
(1)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结果<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 |
【提示】公式中的剔和退的步骤中都出现了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的因素。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1)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
(2)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若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则: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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